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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违规保全限制微信支付


(资料图)

本人在8月1日上午10:46分收到被湖南省溆浦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文书编号:(2023)湘1224财保74号,但是本人事先并未收到任何通知及裁定书。

本人已经联系法院预留的电话,并说明本人的相关情况,要求解除限制凑钱还款,但是法院工作人员告知需要通知申请锁定方,我联系申请锁定方核实欠款金额,申请锁定方为一个催收公司,告知我应还款金额与我实际欠款金额不符,并且我还在平台看到我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被多次转让给不同债权方,个人信息被严重泄露。今天收到微信限制通知联系贵院后,才得知债权方又换另外的主体了,并且这个主体在债权债务转让时并没有通过电话短信邮箱等有效合规的渠道通知本人,导致本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贵院对申请人的诉求财产保全的资料和证据审核是否做到审慎和合规的程序?是否质疑过真实性?

本人对贵院的财保程序存在异议,要求复议,贵院落实清楚,撤回受理,解除消费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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