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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报4起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典型案例


(资料图)

新华社武汉8月14日电 湖北省纪委监委14日对外通报4起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典型案例。

恩施州巴东县大支坪镇大支坪社区居民谭某斋、绿葱坡镇绿葱坡社区居民谭某元诬告陷害问题。2019年9月以来,谭某斋、谭某元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便捏造大支坪镇原党委书记向某招商引资毁坏天然林、装饰豪华办公场所等问题,多次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举报。经巴东县纪委监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核查,两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反馈了核查结果。两人明知举报内容不属实,仍多层、多头重复举报,并通过发布涉及向某的不实短视频进行公开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月,巴东县监委将谭某斋、谭某元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2月,巴东县公安局经调查认定两人相关行为构成诬告陷害,分别给予谭某斋行政拘留五日、谭某元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湖北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了浙江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经理邹某某诬告陷害问题、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处副处长邹某某恶意举报问题、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监利大队民警陈某诬告陷害问题。

湖北省纪委监委强调,将深入排查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持续亮明为干事担当者撑腰的鲜明态度。

[责任编辑: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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