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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

记者21日获悉,《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安全区域,并对社会公开。

办法明确规定,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中小学校。

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学生、家长等候区、护学通道、临时停车位,建设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中小学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售卖烟(含电子烟,下同)、酒;禁止设立彩票点,已有的彩票点,民政、体育等彩票主管部门应引导其逐步搬离或有序退出。学校周边50米至200米之间区域内的商店、彩票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彩票的,相关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成人性用品商店等场所,禁止违规摆摊设点。

办法指出,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各地每年应当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3月至5月为春季集中整治时间,9月至11月为秋季集中整治时间。(阮瑞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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