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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丨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资料图】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干货满满”,涉及19条主要内容。如引导建设改善型优质商品住房。引导和鼓励房地产企业立足我市城市建设内涵,不断提升项目品质和功能,提供舒适、雅致、绿色、环保、低碳的居住空间形态;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支持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同时,持续完善“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积极开展购房节、房展会活动;优化安置房安置方式和渠道。

继续延长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将契税补贴执行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15日,即凡在2022年12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原政策给予补贴,即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该条适用于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率。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阶段性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增加预售资金拨付节点、提高用款额度;使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优化商品住房结构;加快盘活商业服务业用地存量;盘活商业服务业商品房存量;优化施工工地执法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舆论引导。

据了解,《措施》适用范围为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各县(市)和平原示范区可参照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上述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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